各學院、附屬醫院及相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校來華留學研究生培養工作,根據《溫州醫科大學關于印發來華留學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與資格復審規定的通知》(溫醫大〔2018〕94號)(附件1)(以下簡稱導師文件)要求,我院決定開展新一輪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工作,現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符合導師文件規定的導師遴選條件的各學院、附屬醫院及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二、申請條件、資格認定與審核程序、資格復審
詳見導師文件。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時間要求
博導申請表中涉及的材料時間應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碩導申請表中涉及的材料時間應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
(二)電子材料
發送《溫州醫科大學留學生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WORD電子版及《留學生研究生導師資格申請匯總表》Excel表格至所在學院。學院有關職能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由學位評定分委會進行評審,評審結果于11月11日前在院系網站公示3天。
眼視光、生物醫學工程學院聯系方式:醫教樓20樓教育教學處
資料提交郵箱:fangfangyiyuan@126.com
(三)紙質材料
1、申請人第一類紙質材料:不需要裝訂成冊
(1)《留學生研究生導師資格申請合格者材料匯總表》WORD表格一份;
(2)《溫州醫科大學留學生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一份;
2、申請人第二類紙質材料:需要裝訂成冊的材料(請按以下材料次序裝訂;文章、課題、專著等如果頁數比較多,請用顏色筆劃出申請人信息,關鍵頁折頁)
(1)制作本冊材料目錄(注明材料頁碼);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位證書復印件;
(4)職稱證明;
(5)科研項目下達文件(含下達經費,項目編號等信息);
(6)獲獎證書復印件;
(7)學術論著復印件(文章全文、雜志封面;SCI文章必須附收錄證明,證明含有近5年平均影響因子、引用次數、是否高引論文;如果是高引論文,還需提供自引次數);
(8)主編出版的專著或教材復印件(包括封面、含出版時間和字數頁、封底)及相關證明文件等;
(9)專利證明復印件,以及相關有效期證明;
(10)引進人才需提供學校人事處人才引進時的人才層次證明;
(11)協助指導研究生經歷證明:
如果申請人有協助指導研究生經歷,在其“開題報告”、“學位論文”、“培養計劃”中會有相應的體現,請提供如上3項材料之一的復印件即可;
如上附件證明材料必須齊全,若出現附件材料與《申請表》中所填情況不符或附件材料或缺,以附件證明材料為準,不再另行通知補交證明材料。
科研項目、獎項、論文、專著教材、和專利如有多項,其順序必須和《申報表》所列次序保持一致;且獎項、專著教材、專利限3項,論文限5篇,多填材料不計。
外單位導師請將材料交至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組長單位所在學院。
3、負責學院提交材料給學校時的要求
負責學院提交材料給學校時,申請人的材料順序與《研究生導師資格申請合格者材料匯總表》中的名單順序保持一致。
每個申請人不裝訂成冊的材料《溫州醫科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與相關裝訂成冊的材料放在一起。
五、聯系方式
(一)國際教育學院
聯系人:王紫倩,0577-86699937;郵箱:1159275430@qq.com
聯系地址:溫州茶山高教園區溫州醫科大學國際教育學院7a119
附件:導師資格申請附件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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