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為加強導師隊伍建設,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我校決定開展新一輪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工作,現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符合溫醫大〔2013〕6號文件規定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申報條件的各學院、附屬醫院及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二、申請條件:
詳見溫醫大〔2013〕6號文件《溫州醫科大學關于印發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與資格復審規定的通知》(附件一)。
三、材料要求
(一)發送《申請表》電子版及《研究生導師資格申請匯總表》Excel表格至所在學院,同時上交《溫州醫科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三份及附件證明材料一份(各表格見附件)。聯合培養單位導師請將材料交至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組長單位所在學院(附件四)。
要求附件證明材料裝訂成冊,內容包括:身份證復印件、學位學歷證書復印件、在研科研項目下達文件、目前剩余可用科研課題經費證明附清單(必須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審核蓋章)、獲獎證書復印件或學術論著復印件(包括雜志封面、目錄及文章內容,SCI文章必須附收錄證明)、主編出版的專著或教材復印件(包括封面、含出版時間和字數頁、封底)及相關證明文件等。
聯合培養單位的申請人如與我校有實質性的合作關系,請根據文件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附件證明材料必須齊全,若出現附件材料與《申請表》中所填情況不符或附件材料或缺,以附件證明材料為準,不再另行通知補交證明材料。
(二)《溫州醫科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中所涉及的材料時間,博導申請表中涉及的材料時間應為2009年6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1日,碩導申請表中涉及到材料時間應為2011年6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1日。
四、申請程序
(一)導師于6月2日前上交申請材料至所在學院(研究生部 88067961),逾期或附件材料不齊者概不受理,外單位申請者需向學校的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組長單位提出申請。
(二)各學院(單位)主管部門審核申請人的材料并評審,于6月20日前將本單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推薦至校研究生院,外單位申請者由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組長單位審核推薦。各單位同時上交《研究生導師資格申請材料匯總表》并由分管院領導簽字單位蓋章。
溫州醫科大學眼視光學院 研究生部
2014年5月12日
014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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